筑起農產品質量安全屏障
來源:http://www.smnnjs.com/ 時間:2018/1/15 16:41:07
民以食為天,農產品質量安全越來越受到公眾關注。而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重點在于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為此,市農委近日出臺了《合肥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制與責任追究制度(試行)》,這在全省走在前列。
明確監管職責
該制度進一步明確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負直接領導責任。
各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縣(市、區)政府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指揮和檢查本地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整合力量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聯合執法和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督查考評鄉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情況;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實施網格化管理
該制度提出,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按照要求,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工作機制及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機制;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納入各級農業主管部門目標績效考核,按照“定區域、定人員、定職責、定獎勵”的要求,劃定生產監管責任區,明確監管責任人,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層層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落實到位。
嚴格責任追究
在責任追究上,該制度明確提出,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過程中未履行職責、監管不到位、工作失職造成農產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或監管工作中弄虛作假、失職瀆職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馬新剛 柳書節)